前面说到了企业成型后应不应该进行A、B轮融资,应该以怎样的方式去融资。今天我们来看看郭鑫年在控股魔晶这件事上面应不应该坚持自己需要绝对的控股权。在互联网应用这个行业,魔晶做大后,需要不断的吸收高精尖的技术研发人才,也需要更大的平台做靠山来支撑魔晶的发展,然而郭鑫年以自己是魔晶这个产品的创始人,把魔晶当成了与那蓝抚育的“孩子”,投入了很多的心血和感情,只想让自己的“孩子”按照自己想要的去发展,这样的操作无疑在生活中还是站在公司发展的角度都是很危险的,他阻断了“孩子”的可塑性发展,一旦遇到连自己都解决不了的问题时(比如同行不断推出的创新型产品),孩子就容易生病,而且没有任何抵抗能力。换言之:只要产品的创新能力低于同行的复制速度时,趁自己是原创,是正统,是行业的领先者时就赶紧进行资产的评估,寻求机会进行融资,吸引更多平台的关注,给别人参与进来的机会,依托其他平台的流量来增加了自身产品的粘性,如果参与进来的平台够大,能够解决企业的痛点(资金、人才、流量、规模),实现一个质的改变,放下对企业的控制权又何尝不可。现今社会,现金为王,如果真看好自己企业的发展,出让自己的股份变现,在上市前后总有大把的机会回购股权,比如“X白药”。假如有机会吸引投资人改变企业现局而不改变,企业很有可能因为目前的痛点走下坡路,甚至被其他同行碾压,直至破产。同时对于天使投资人来说,他们当初投资魔晶就是看中魔晶未来是一个高成长性的产品,期望能在将来被资本市场看中实现高额的估值同时实现自己财富的倍增。从商业角度来说,魔晶的收购方开出的条件已经很优厚时,天使投资人、A轮投资方有他们自己的决定,创始人也应该有责任让他们的投资变现,这也是支撑他们积极参与到股权投资的目的。最后说一句:股份制公司应以一切服务于股东,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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