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绩溪县国土局严格按照中央、省、市部署要求,积极行动,落实任务,压实责任,稳步推进该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一是职责整合到位。根据县编委文件精神,确定全县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等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到县国土局,在县国土局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内设不动产登记股,设立不动产登记中心。明确县不动产登记局、不动产登记股职责范围。 二是计划落实到位。今年5月开始,按照《省不动产登记发证准备工作基本要求》,制订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表。之后进一步细化工作计划,明确颁发新证的具体日期,按日期倒排工作,把工作落实到日,分解到人,逐一完成。 三是资金保障到位。绩溪县政府已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全力予以保障。截止目前,已完成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硬件配置采购、安装、调试工作,为不动产登记规范化、信息化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四是通告发布到位。该县通过报纸、电视台、网站、公示栏等多种方式发布通告,明确不动产登记实施区域、实施机构、实施类型、收费方式、受理地点等。从9月26日起全面“新开旧停”,按照 “不变不换”原则,确保不动产登记工作实现无缝衔接和平稳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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