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调解方式机动灵活。利用熟人熟路,一个电话即能受理矛盾纠纷,及时投入矛盾纠纷调处。对亲邻间矛盾纠纷及时邀请双方当事人共同熟识人员为特约调解员,协助化解矛盾纠纷。涉及重大矛盾纠纷,及时向乡镇、村调委会报告,整合各方力量,妥善化解。
二是调解协议履行高效。由于个性化调解室大多由在地方具有一定威望,热心公益事业,公道、正派人士担任负责,加上居住在纠纷发生地便利条件,能及时了解矛盾纠纷动向,督促当事人及时履行协议,避免矛盾纠纷出现反弹。据统计,全县个性化调解室调解成功率均达到96%以上。
三是调解机构设置规范。调解室一般设在交通便利场所,调解工作职责、工作流程、人员信息上墙公示,由司法行政部门统一制作申请受理、登记统计各类表格下发,经常性开展业务指导,帮助规范调解协议和卷宗制作,推进规范化建设水平。
截止目前,全县10个乡镇和开发区,成立了11个“警民联调室”,各村按照辖区的特点,均成立个性化调解室。2015年以来,全县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百余起,化解率达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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