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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大漠流沙 于 2024-7-16 05:52 编辑
昨天看到一条视频,有位人大代表居然提出,让女人卖淫合法化。虽然是多年提案,都未得到通过,她的理由是中国已经有三千多万光棍,卖淫一旦合法化,这些人就不会破坏别人的家庭;其次是卖淫合法化,就得持证上岗,健康与卫生问题迎刃而解;再次,卖淫只要合法化,国家可以增加一大笔税收,于国于民都是有利的。我首先第一个表示反对,理由如下:
一、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绝对不能容许卖淫嫖娼合法化,毛主席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制度,绝不能容许后人糟蹋;
二、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是公有制,虽然人民公社被改造了,但土地的公有还存在,(无论国有或集体所有)只要不允许土地买卖,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公有制就存在;
三、允许卖淫嫖娼合法化,就是在社会主义的上层建筑法律上找突破口,社会主义的上层建筑绝不能开这个口;
四、只要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公有制不改变,社会主义上层建筑不被突破,谁也别想撼动社会主义大厦;
五、几年前的疫情已经反复证明,社会主义制度是优越于一切社会制度的崭新社会,绝不容许污泥浊水转土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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