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对照市委“追赶江浙,争先江淮”目标要求,市乡村振兴局提前谋划、锚定目标、细化举措,围绕“四个清零”行动(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监测范围以下的脱贫户、监测对象全部清零;集体经济收入低于30万元的脱贫村全部清零;国家、省反馈问题整改在规定时间内全部清零;“三保障一安全”发现的问题动态清零),确保我市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新实效。 全面排查,突出“重点”。综合运用常态化排查、集中排查、重点排查等手段,组织人员逐户上门走访,完成农户排查全覆盖。重点了解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动态监测范围以下的农户基本情况,及时纳入监测。 专项调研,找准“焦点”。下发《市乡村振兴局机关党员调研制度》,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制定9个调研课题。市县联动,深入基层,聚焦收入同比下降脱贫户、未消除风险监测户、脱贫村集体经济等内容开展全方位调研。 数据比对,消除“疑点”。健全与教育、医保、民政、住建等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畅通数据比对流程,对农户大额医疗费用支出、低保、危房、教育等数据定期进行比对,并及时反馈基层,核实相关情况,及时消除“疑点”。 强化督查,解决“堵点”。结合专项调研,开展督查工作,通过实地走访、访谈交流、调阅资料等方式,层层压实责任,及时为基层疏通“堵点”,指导基层将工作落实到位,问题整改到位,确保高质量完成“四个清零”任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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