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小变革”里的“大民生”
“这是全国第一份家庭教育令,希望你能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与义务。”今年1月6日,陈女士从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法官手中接过一份裁定。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今年1月1日施行后的全国首份家庭教育令。
年初以来,天心区法院围绕审判执行工作实际,扎实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制定利民便民举措10项,为群众办实事316件,以点滴改革不断创优司法服务,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家庭教育令照亮孩子未来
天心区法院发出的全国首份家庭教育令源于一起抚养权变更纠纷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陈女士和丈夫2020年协议离婚后,女儿由陈女士抚养,但从2021年2月起,孩子一直与保姆居住。家庭教育令责令陈女士要多关注女儿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每周至少与老师联系一次,了解孩子的详细状况;不得让孩子单独与保姆居住生活,应与孩子同住,由自己或近亲属养育与陪伴。
这份家庭教育令发出后,5月14日,该案承办法官、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彭星对当事人进行了回访。彭星告诉记者:“之前开庭询问的时候,孩子有叛逆心理,有点排斥,不相信任何人。陈女士收到家庭教育令后,改正了之前的错误行为,积极履行对孩子的抚养责任。这次,我们看到孩子爱笑了,阳光了很多。”
为了进一步凝聚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合力,1月19日,天心区法院联合区教育局、民政局、团委、妇联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对《长沙市天心区家庭教育令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着力构建多部门联动机制,对教育令的具体执行效果进行跟进监督,积极推进家庭教育令发出后日常监督、履职评估、违令惩罚的执行闭环。
目前,天心区法院家庭教育令的执行闭环工作已纳入区域平安建设考核体系。
用司法关爱推动诉讼无碍
“作为一名靠假肢行走的人,我走楼梯特别不方便,天心区法院大楼里有无障碍电梯可以乘坐,走廊有扶手保障安全,无障碍卫生间的设计也很贴心,我的心里都暖暖的!”在顺利立案后,当事人刘先生满意地说。
为充分满足特殊群体诉求,天心区法院将3间审判庭改造为老年人、残障人士专用审判庭,内设无障碍旁听席,位置居中,正对审判席,乘坐轮椅的人可以将轮椅停放在此。为解决残障人士来法院停车难的问题,法院在最靠近诉讼服务大楼的位置,设置了3个无障碍停车位,车位标线线框采用醒目的明黄色,方便残疾人停车。
与此同时,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也有针对性地升级了服务。开设“老年人、残疾人立案绿色窗口”,窗口设置专用扶手座椅以及残障人士专用停靠位置,并配备老花镜、放大镜、助听器、加大号字体的立案提示、老年人保护法书籍等适老化设备;安排立案法官手把手指导、帮助老年人完成立案;增设手语诉讼服务,为听障人士提供手语翻译,覆盖立案、调解、开庭等诉讼全过程。
天心区法院还积极采用网上立案、上门立案、电话立案等绿色通道,充分运用网上开庭、网上调解等远程视频庭审方式,帮助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足不出户完成诉讼,用司法关爱助推诉讼无碍。
党建引领擦亮为民服务窗口
5月20日,天心区法院在辖区街道开展“幸福生活、民法典相伴,法律服务进小区”活动,法院干警用通俗的语言,结合真实案例,对居民关心的物业服务、合同侵权、婚姻家庭等内容进行详细解读,耐心解答社区居民提出的问题,引导社区居民以法为据、循法而行,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这也是天心区法院“党建聚合力,共逐法治梦”支部联社区活动的一个缩影。
在长沙市委“党建聚合力”工程指引下,天心区法院充分发挥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共建一个党建阵地、设立一条服务热线、建立一个问题收集箱、组建一个诉源治理调解小组、开办一堂法治讲座、开展一次“马锡五式”庭审、举办一次法院开放日等7个“一”为重点,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帮助社区、面向群众解决实际难题。
“支部联社区活动中,法院将积极发挥法律专业优势,着力为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化解矛盾纠纷,解答法律疑难问题,进一步宣传法治理念,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天心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丹说。
悠悠万事,民生为本。天心区法院不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继续亮剑顽瘴痼疾,践行司法为民,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揪心事、烦心事,高标准推进示范法院创建工作。(记者 刘 沁 通讯员 文天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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