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徽日报
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近期发出通知,要求对生猪养殖企业实施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支持,以帮助养猪企业渡过难关,切实稳定生猪生产,确保猪肉市场有效供应。 通知提出,对全省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及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给予短期贷款贴息支持,贴息范围重点用于相关企业购买饲料和购买母猪、仔猪等方面的生产流动资金。此外,各市、县级财政还可通过自有财力等其他渠道安排贴息资金。 通知要求强化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服务,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公司要积极为种猪场和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提供信贷担保服务。鼓励将猪舍等地上附着物、生猪等作为反担保措施。对在担保贷款到期的养殖场户实施展期担保,并推动银行等金融机构实行无还本续贷。要尽量简化担保贷款程序,缩短办理时间,保证贷款尽快到位。(记者 史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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