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侵犯商业秘密罪?检察官为你‘解密’。”“看到了庭审画面,还有检察官的回复,真是学到了不少法律知识,好棒!”近日,由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周某、詹某涉嫌侵犯商业秘密案,开庭审理以网络直播方式公开进行。检察官与网民互动,以案释法答疑解惑,把办理保护知识产权案做成了生动的普法课。 被侵犯商业秘密的是福建一家高科技民营企业,曾投入研发资金上百万元生产出“香菇套袋机”和“冲孔贴胶机”。李某、周某、詹某曾是该公司的员工,2017年6月,三人离职后另起炉灶成立公司,仅用三个月时间就制造出与原“东家”相同功能的两款产品,截至2018年3月案发,三人已销售获利54.8万余元。 办案检察官介绍,李某等人生产的两款产品是李某、周某利用从原企业带出的相关设计图纸生产。经鉴定,这两套设计图纸为该企业保密的技术信息,李某等人的行为给原企业造成204万余元损失。2018年12月28日,鼓楼区检察院对李某等三人以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提起公诉。 “侵犯商业秘密罪有什么明显特点?”“李某三人将负多大的刑事责任?”庭审过程中,网友抛出了多个专业性问题,检察官实时解答。 “我们看到了公诉人和律师对案件焦点问题的辩论,又与检察官通过网络现场互动,对侵犯商业秘密的知识有了进一步了解。”“国家鼓励创新创业,但要创造属于自己的知识产权,打出自己的品牌。”在网络互动现场,有网友这样评论。 经过三个多小时的庭审,三名被告人表示认罪悔罪,该案将择期宣判。据悉,此次通过网络庭审直播与网友互动,得益于该院自主研发的知识产权检察法律服务云平台。该平台与福建省知识产权局“知创福建”线上平台相链接,共享用户群,用户可以在平台上进行法律咨询等。此外,办案检察官还在福建电视台新闻频道以案释法,通过多种媒体渠道扩大宣传效应。(记者 张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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