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司法局、市文明市建设办公室、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市区深入开展2016年“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宣法宣办〔2016〕18号),决定于10月至11月开展法律服务宣传月活动,市国土资源局积极响应,精心部署,切实担负普法宣传主体责任。 一是明确活动目标内容。印发了《宣城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明确了活动目标、活动时间和活动内容。《通知》要求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有效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知晓率,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二是落实活动主体责任。将法治宣传月活动的八项内容分解到局办公室、法规监察科、局普法志愿队、局直属机关党委、局共青团、局信息中心等科室和二级机构,做到定人员、定措施、定责任,明确了什么人干什么事达到什么效果。 三是结合文明创建开展活动。将普法活动与文明创建活动紧密结合,印制《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法治问卷调查表》资料,开展进社区普法宣传活动和普法问卷调查活动,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加入普法工作,共创全国文明城市。 四是加强法治宣传载体建设。强化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LED显示屏、国土大屏普法宣传运用。改造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建立法治国土建设宣传专栏。加强微信、微博等法治宣传平台的维护,营造浓厚的国土资源法治宣传月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