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绩溪县不动产权证书首发仪式在县政务服务中心举行,颁发了绩溪县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标志着绩溪县结束了土地、房产等分散登记的历史,不动产登记工作正式迈入全面明晰产权、有效保护权益、维护交易安全、提高交易效率的新时代。今后,全县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登记只需到县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即可。 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物权法》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对进一步健全现代产权制度、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涉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年初以来,绩溪县统一部署,全面做到职责整合、机构成立、人员划转、平台搭建、流程再造、窗口设置、业务培训、舆论宣传“八个到位”,确保了该县首批不动产权证书顺利颁发,为平稳有序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据了解,目前该县可办理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建设使用权、集体建设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建物)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地役权的首次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以及异议登记和预告登记等类型的不动产权利。同时,国土部门提醒以前已经颁发的房产证、国土证等不动产权证书仍然有效,并且效力不变,不需要强制更换新的证书。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在今后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等登记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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