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全省水利管理工作会议上,市水务局就全市水利管理工作进行典型发言,重点介绍内河采砂规范化管理工作。近年来,市县两级水务部门始终把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作为施策之要、民生之本、水利之基,不仅抓牢抓好,更抓实抓深入;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有效监管,不断适应新的形势,全面推进我市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特别是2015年以来,全市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亮点”纷呈,实现有效监管逐步迈向规范监管。 抓宣传,强化社会监督 做好宣传工作,是提高群众法律知晓度和参与度的有效途径,也是强化河道采砂工作社会监督的必然要求。各地一方面借助固定宣传牌、纸质材料、网络等各式媒介进行常规宣传,如宣州、泾县等地采取印发公开信等方式,面对面向沿河干部群众和采砂企业开展宣传,宣传合法采砂的要求及非法采砂的危害;宁国、郎溪等地在采砂现场、重要河道重点河段设立公示牌,公布河道非法采砂举报电话等有关内容,方便群众参与、监督河道采砂管理;各地通过水务信息网、微信公众号等宣传手段,广泛宣传河道采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另一方面,结合日常执法以及“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安徽省水法宣传月等活动开展专题宣传,如2015年“安徽省水法宣传月”期间,市水务部门集中各县市区水政执法车,行程1000多公里,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巡回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抓规划,完善许可制度 合理、科学的采砂规划以及规范的许可程序,是依法、有效进行河道采砂管理的前提条件和重要基础。我市于2012年组织设计单位、河道采砂管理领导组成员单位经过现场调查、科学编制、专家审查、领导组审核等程序编制了《宣城市市管河道采砂规划》,为河道砂石有序、规范开采提供了重要依据,实现有规可循、有章可依。在编制规划的基础上,不断完善许可程序,实现规范许可,公开竞争。各县市区均严格执行河道采砂年度许可制度,每年12月底前向社会公告下年度河道采砂可采区的有关情况;严格按河道采砂许可程序要求,规范许可申报材料,并按规划要求实施年度采砂许可。宣州、郎溪、泾县等地在符合河道采砂规划的前提下,将采砂权出让积极推向市场,采取公开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方式实施采砂权许可。 抓管理,建立长效机制 2015年,我市不断探索创新管理体制机制,以完善的制度推动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一是强化领导。各地不断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河道采砂属地管理职责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协调、解决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县市区均建立了政府主导、部门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落实专项工作经费,组建打击河道非法采砂领导组,专职从事打击河道非法采砂工作。二是强化管理。结合文明创建、“三线四边”环境治理工作,在宣州、郎溪、宁国、泾县等地积极开展河道采砂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并于2015年11月份,在宁国市组织召开了全市河道采砂规范化管理工作现场会,全面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拉开了我市规范化砂场建设的序幕。在推进规范化砂场建设的过程中,不断细化管理标准,详实管理内容,理清管理关系,探索运用远程监控、电子计量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如宁国市采取在采砂现场安装电子计量及监视设备,统一接入宁国市水务局远程视频监视系统,并对其进行实时监管。三是强化考核。将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列入全市水利改革发展考核中,主要围绕领导重视、机构组建、日常管理及非法采砂打击等方面,对各县市区政府进行考核。同时,各县市区也将此项工作纳入对各自所属乡镇的目标考核工作。 抓打击,严惩非法采砂 驱邪即所以补正。只有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才能维护河道采砂正常秩序。我市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活动。一是联合执法,有效整治。各级政府积极加强部门、区域联动,整合执法力量,建立联合巡查制度和联合执法机制,有效整治了滥采、偷采现象。2014年,泾县将河道采砂整治工作作为县人代会一号议案和十五项重点工作之一进行办理,发扬“四铁”精神,整治关闭了26家,只保留了3家。二是行政兼刑事打击,坚决遏制。自2013年以来,全市多次组织公安、水务、国土等部门,开展联合专项执法行动及执法巡查,有效遏制住河道非法采砂持续呈蔓延之势。行政、刑事并举,以行政为主、刑事为辅的双重手段,对境内非法采砂活动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2015年,市水务局共接到涉及非法采砂的群众举报30余起,比2014年下降了70%。 抓职责,加强督查指导 鉴于我市将河道采砂许可权下放至各县市区政府,河道采砂许可、执法、日常管理等工作均由各县市区政府具体负责,我市据“谁审批谁监管”、权责一致的原则,充分发挥河道砂石开采管理工作领导组组织、领导作用,做好河道采砂指导、监督工作,对河道采砂管理混乱、矛盾突出、打击不力的地方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涉及公安、水务、国土、环保、市场监管、安监、海事、供电等多部门职责,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河道采砂指导、监督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