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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泾县医保局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基本医保参保扩面工作,通过有效落实新生儿“落地”参保政策、优化调整困难妇女儿童资助参保政策和细化生育保险政策措施,将该项工作落到实处。
细化生育保险政策措施。推动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有效衔接,自2019年12月1日起,统一合并实施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织牢妇女就医、生育保障“安全网”。截至2024年2月底,参加生育保险2.57万人,其中女性1.09万人。
落实新生儿“落地”参保政策。积极宣传新生儿落地参保政策,积极对接卫健部门,充分调动监护人参保积极性,确保新生儿及时参保。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的,即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居民医保待遇。2024年截至3月22日,已为181名新生儿办理“落地参保”。
优化调整困难妇儿资助参保政策。在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中,优化调整特困供养人员(含孤儿、事实无人抚养的儿童)、低保对象、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和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人口资助参保政策,协同卫健部门,对计生特扶对象参加居民医保予全额资助,为困难妇女儿童依法享受医保待遇提供支持,减轻了困难妇女儿童就医负担。截至2023年底,资助参加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特困供养人员、(含孤儿、事实无人抚养的儿童)、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中的女性4018人、儿童605人,计生特扶对象参保1099人。(曹智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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