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春节期间绩溪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严防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多举措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力保障春节期间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加强工作部署,强化责任落实。县农水局下发了《关于做好绩溪县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农业农村发展中心、局属各相关单位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应急事件防控等工作作为元旦、春节期间一项重要任务,并切实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工作,确保农产品生产和消费安全,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是加强检查和监测,排除风险隐患。各职能股室结合实际,围绕重点品种,有针对性地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各类区域性、行业性风险隐患及“潜规则”问题。对于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及时预警,主动设防,防患于未然。在此基础上,要加强巡查和执法检查,不给违法违规行为留有生存的空间。春节期间检查生产经营主体共计42家,出动检查人员32人次。各乡镇快检站共抽样检测346批次,全部合格。 三是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着力突出源头治理,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衔接配合,采取综合措施防止违禁农(兽)药流入种植养殖领域。对于食用农产品从产地到进入批发市场、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这一环节的监管职能,与市场监管部门做好衔接配合;案件查处过程中,强化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之间的联合执法,建立抽检结果共享、信息通报交流等制度,使工作衔接配合更加紧密,形成执法合力。 四是严格应急值守,强化信息报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切实强化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防控力度。严格执行节假日期间值班制度,明确带班领导和值守人员,公布值班电话,确保通讯畅通,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并调查处理。加强对各类舆情信息的动态监测预警,确保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对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要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科学处置,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按时报送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五是加强法治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县农水局联合各乡镇,对种植主体进行禁限用药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并为生产主体发放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手册》等,引导生产主体遵法守法、学法用法,同时对生产主体进行再提醒、再强调,告知其法定义务和违法后果,督促其严格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和禁(限)用农药规定,要求生产主体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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