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绩溪县财政部门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不断发挥我县生态资源优势,持续深化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体制改革,探索多元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多举措助推生态补偿样板区建设。 一是加大资金统筹,支持样板区建设。始终坚持把生态环保投入作为一般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建立健全生态环保投入保障机制,加强资金统筹,不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产业发展资金投入,构建公共财政支持、责任主体自筹和社会资金多渠道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格局,全力推进新安江—千岛湖生态保护补偿样板区建设。2023年上半年共投入环保类资金1.43亿元,其中新安江生态补偿资金2000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6482万元,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资金815万元。 二是强化项目投入,提升实施绩效。2023年利用上级生态补偿资金4000万元,安排了绩溪县生活垃圾转运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松材线虫病防治、登源河龙川—浒里段生态环境治理提升等9个项目为生态补偿样板区建设加码发力。申报债券资金支持样板区建设,总投资2.6亿元的经开区污水厂提标扩容改造及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专项债项目成功入库,同时以住建局为申报主体的全县生活污水厂提升改造项目涉及资金2亿元,正在启动谋划阶段。 三是探索多元化融资模式,拓宽绿色直接融资渠道,加大对绿色企业培育力度。联合县人民银行鼓励各金融机构积极投身“绿色信贷”建设中,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能力,县农商行在绿色信贷方面重点支持了废旧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光伏能源产业及小微企业发展,并与林下经济企业代表签订授信意向书,通过加大对林下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推进“党建+林下经济”金融服务工程,与林业系统开展更加紧密、更加深入、更加广泛的合作,全力打造绿色信用圈“林下经济信用圈”。开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普查,掌握我县绿色企业基本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资本市场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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