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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21 23: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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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安徽合肥
曾经的白湖(续十七)
义务劳动
那个年代,特讲究参加义务农业劳动,中小学校还开设《农业常识》课。每当农忙时节,我们这些小孩子除经常参与学校组织的义务劳动外,还常与农场干部、家属一起参加本场的义务劳动。如插秧、割麦、割油菜、割稻子、种山芋、种南瓜、种花生、拾棉花等农活,每年都要忙上好多次。
有一回正值割稻子时节,而我晚间赤脚走路时脚底被竹桩戳伤且包着纱布。若摆到现在,这种情况完全可以不去参加劳动。可那时十分积极,竟然带着纱布跟着义务劳动的人群下到全是淤泥的稻田里割稻。结果因重复感染,大大延长了伤口愈合期。
1961年在场部上六年级(我们属白湖农场干部子弟学校首届高小毕业生)。有一回在西大圩圩河边种花生。有同学悄悄抓一把已拌了六六六粉(杀虫药)的花生米在河水里洗净并吃了。后来许多人也悄悄效仿,因为太饿了。好在洗得很干净,吃了什么事都没有。
有一回暑假期间,大队团支部组织团员参加义务劳动。当问到其中有一位也是放假的学生为何没来参加时?有人说是去参加家属们有报酬的劳动去了。大家当即对此人表示出极大的鄙夷之色。
那时每当学校放暑假或农忙假(双抢期间),农村同学直接回家参加生产队劳动,我们这些家在农场的学生就得参加义务劳动。可是我们不比农村同学,我们只能在农场的大田里找活干,并且还得由家长所在单位盖章证明,开校报名时交给学校。为此我们就得经常找地方干农活,或割稻、麦,或插秧,只要有活干就行。一个暑假往往要一连忙上好几天才能完成任务。
读高中时的一个暑假,为在开学时能开到大队出具的一纸劳动证明,我一个人外出去找稻割。而当时想找个同伴也办不到,因为我那届在庐中读高中的在当时的一大队就我一个。而一个人又不能随便割稻,得有人一起才能证明你在何时何地参加了义务劳动。
一天上午,我拿着把锯镰刀,来到一望无垠的大田边,可哪有干活的人影?不得已,只好到离大队最近的一个中队去碰碰运气。还算不错,有几个犯人在一个干部带领下,正在离房子不远处一块大田里割稻,我喜出望外。此前因被房子遮挡没看见他们。
我走到田边,先喊那干部叔叔,然后说明来意。他听后很表支持,说:行,割吧,参加义务劳动是好事呀。并说,我一定给你到大队办公室作证明。
经半天的辛苦,先前的打算终如愿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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