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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电信诈骗犯罪 守住人民群众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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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11 12:58: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来源:人民法院报



原标题:打击电信诈骗犯罪 守住人民群众钱袋子

  人民法院作为司法机关,肩负着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神圣职责,要坚持打防结合、防范为先,严厉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表明党中央、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决心和信心。人民法院作为司法机关,肩负着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神圣职责,坚持打防结合、防范为先,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贡献人民法院力量,可以从以下五方面着手。

  依法从严从快打击犯罪,形成有效震慑。为了有效打击犯罪,阻止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蔓延,人民法院在办理电信网络诈骗刑事案件中,应当遵循“从严从快”的刑事政策,即刑罚上要严,程序上要快。在程序上,要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作为重点案件优先处理。针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简单案件,要及时办理;针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或者涉案人数众多、证据繁多的复杂案件,要精细化办理;针对以养老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冒充公检法实施诈骗等典型案件,要重点办理。在刑罚上,对于重点案件或典型案件,要坚决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加大对罚金、没收财产等财产刑的适用力度,从经济上严厉制裁犯罪分子。同时要积极查找财产线索,全力追赃挽损,最大限度挽回受害群众的经济损失。在效果上,要注重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达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让犯罪分子感受到强大的司法威慑力,形成“不能犯”“不敢犯”的双重压力。

  加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斩断犯罪链条。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有完整的犯罪链条,其中非法获取个人信息是基础链条。犯罪分子通过买卖、窃取、篡改等非法手段,获取公民身份信息、联系方式、个人隐私、银行卡等信息。通过确定诈骗对象并初步筛选,有针对性的实施犯罪,增加了犯罪成功率。如果没有掌握个人信息,就无法实施犯罪或者精准实施犯罪,犯罪率成功率自然降低。因此,斩断非法获取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活动链条至关重要。人民法院作为审判机关要主动作为,在个人信息法律保护中发挥职能作用,正确贯彻实施法律法规,积极受理涉个人信息保护案件,裁判一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典型案件,重点打击违法买卖银行卡、电话卡、公民个人信息、企业营业执照信息等关联犯罪。

  健全司法执法合作机制,形成打击合力。依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是政法机关共同的职责和使命,公检法机关之间应当深度交流,拓宽合作,统一认识,提高打击精度和力度,形成打击合力。一是统一认识,领悟政治使命。要认真学习《意见》的出台背景、总体思路、主要内容,充分认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打赢反诈阻击战不仅是工作职责更是政治使命。二是统一战线,加强司法合作。电信网络诈骗因其犯罪行为的隐蔽性、犯罪手段的多样性、犯罪场所或人员的流动性,在打击犯罪时,存在诸多困难。在办理该类刑事案件时,要逐步建立信息共享、重大案件联席会议、协商研判等机制,在证据的调取、固定、审查上紧密合作,在法律适用、定罪量刑上深度交流,通力合作提高打击效率。三是统一行动,积极追赃挽损。打击犯罪与追赃挽损同等重要,公检法机关要在健全涉诈资金查处机制上加强合作,在侦查、起诉、审理各个阶段,加大对赃款赃物、涉案资金等查处和保全力度,最大限度追赃挽损,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利益。

  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防范意识。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总体策略是“打防结合,防范为先”。人民法院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中,应当努力做到三个结合,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建立起全方位、广覆盖的反诈宣传教育体系,形成全社会反诈的浓厚氛围。一是入户宣传与集中宣讲结合。充分发挥乡村振兴定点帮扶、诉讼服务团队入驻综治中心等政策作用,定期入户走访开展宣传。结合法律宣传进校园、进社区等主题活动,开展集中宣讲,扩大影响。二是传统手段与信息手段结合。除了传统的宣传手段外,还应当利用现代媒体进行宣传,扩大受众群体。例如通过官方微博、微信、抖音等平台,制作宣传文字、视频、图像,丰富宣传内容。三是巡回审判与案例宣传结合。对于涉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要开展巡回审判,达到案件审理与宣传教育的双重效果。加强对典型案例的提炼、总结、宣传,及时发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努力持续提升队伍形象,铲除依附土壤。电信网络诈骗中一种特殊类型是犯罪分子冒充公检法实施诈骗,犯罪率和成功率极高,不仅侵害群众财产权益,更损害司法机关形象,产生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要想铲除犯罪所依附的土壤,必须做到以下两点。一是更加坚定与电信诈骗犯罪作斗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是司法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是维护自身形象和权威的必由之路。人民法院必须在该类犯罪的调查研究、打击力度、总结宣传上再下功夫,减少该类案件的发生。二是更加规范阳光司法程序。一方面,一些群众对司法执法程序及方式不够了解。另一方面,司法执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可能存在不规范现象,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因此,人民法院要进一步规范诉讼程序、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主动履行告知义务等,防止犯罪分子利用程序漏洞实施诈骗。(刘娟)



(责编:温璐、薄晨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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