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委办公厅印发了新修订的《陕西省法官遴选委员会章程》《陕西省法官惩戒委员会章程》(以下合并称《章程》),进一步规范法官遴选和惩戒工作,强化职业操守,维护公平正义,全面推进全省法官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章程》对遴选委员会、惩戒委员会的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工作制度、权利义务及纪律处分等作了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法官遴选委员会按照“统一提名、党委审批、分级任免”的制度安排,从专业角度提出法官遴选人选建议,由法院按规定程序办理。法官惩戒委员会遵循“客观公正、过责相应、程序救济、公开透明”原则,审查认定法官是否存在违反职责的行为并提出审查意见,促进法官权责利相一致。陕西省法官遴选委员会、惩戒委员会均由一定数量的专家学者、律师和法官代表参加。委员会组成及运行注重政治性、公正性、专业性、公开性,委员人选在各方推荐、考察公示的基础上,由省委审定,名单向社会公布,接受各界监督。《章程》明确,在开展遴选、惩戒工作中,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专家咨询会议,听取咨询意见或工作建议,确保过程和结果客观公正准确。法官遴选委员会、惩戒委员会将分别在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设立办公室,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内设职能部门承担。
《章程》的修订,充分体现了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最新成果,适应了法官管理的新情况新要求,实现了员额管理的系统集成和守正创新,对提升全省法官队伍司法能力提供规范化制度化保障作用。(刘辉 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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