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拓宽脱贫思路,探索创新脱贫新模式,增强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结合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和“三变”改革,大力实施资产收益扶贫,把资产收益扶贫作为从“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转变的重要抓手,初步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以资产入股为手段,以产业为抓手的资产收益扶贫运行机制。 一是强化资产管理。各县区、乡镇均成立了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对村级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建立村级资产台账,及时将财政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入账,防止村级资产流失。资产使用上,优先支持形成固化资产项目,各村集体按照要求根据村级经营性资产的用途性质逐项进行分类,准确界定适合折股量化的资产,确定资产及收益量化给贫困户的比例。2018年,我市资产收益扶贫工程总投入3746.5万元,增收总额为370.4万元,万元产出率达到9.89%。 二是严守分配模式。市县主管部门和乡镇指导村集体制定股权量化方案,股权量化方案制定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和社会监督。各贫困村采取股份制合作经营模式为主,兼顾租赁经营、发包经营等模式。同时加强对资产收益扶贫监督检查,对督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要求及时整改到位,防止财政扶持资金“打水漂”。 三是推进光伏扶贫。切实提高做好光伏扶贫工作的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实施办法》和《安徽省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实施办法》,指导相关县区结合实际出台光伏电站管理办法及电站验收办法,明确光伏扶贫项目日常管理责任及内容,完善管护合同,项目验收的范围、标准及具体程序,实现项目常态化管理。目前我市存量光伏电站总规模达4648.49千瓦,其中村级电站共66个,户用电站103个,总投资达3672万元,累计发放的光伏收益达648.3万元,涉及55个贫困村,每年村集体经济增收约6.5万元,带动近万名农户脱贫致富。(杨小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