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巡视发现问题不解决,比不巡视的效果还要坏”。2019年2月14日上午,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农业农村局(原市农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为确保整改工作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市农业农村局通过做好“三抓”,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用心写好巡察工作的后半篇文章。 一是抓主体,夯实整改责任。在巡察反馈会的下午,即2月14日下午,市农业农村局第一时间召开党组扩大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会议明确了整改工作党组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党组书记、局长李寿生在会上要求:“各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要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司其责,切实抓好整改工作,做好整改落实的成果运用和转化”。 二是抓规范,严格整改程序。2月15日,成立了市农业农村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推进全局反馈意见的整改、开展整改工作督查督导、确定整改意见及评价整改成效等工作。对照规范整改工作程序和标准,做到整改工作步骤不少、方向不偏。实行对账销号制度,对巡察组反馈问题,建立台账,落实对账销号制度,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做到全面整改,确保问题真改实改。 三是抓制度,促使整改长效。3月1日,市农业农村局党组草拟了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制度要求等等,将报市委巡察办和市委第一巡察组审核。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不“就事论事”。通过3次召开党组扩大会,加强分析研判,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查不足、寻漏洞。注意抓早抓小,堵塞制度漏洞,针对性地制定、修改和完善相关制度规定,目前已完善和修订了有关制度16条。健全防止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使巡察成果得到充分运用,发挥最大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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