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0月26日电 (记者王茜)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26日下午表决通过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该法的通过,保障了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正常进行,规范了我国刑事司法协助体制,加强打击跨国犯罪国际合作。 国际司法协助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外国在刑事案件调查、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等活动中相互提供协助,包括送达文书,调查取证,安排证人作证或者协助调查,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没收、返还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物,移管被判刑人以及其他协助。 国际司法协助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外国之间开展刑事司法协助,依照本法进行。执行外国提出的刑事司法协助请求,适用本法、刑事诉讼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 国际司法协助法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外国按照平等互惠原则开展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国际刑事司法协助不得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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