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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宣州区政府(办公室)
今年以来,我区协同推进“测管联动”,强化污染源源头监管,推动污染源达标排放,切实提升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制定清单,宣贯最新地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对辖区内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及入河排污口、涉重金属行业企业相关堆场、尾矿库、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等进行污染源执法监测。做好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有机化学品制造、木材加工、汽车维修、制鞋工业等安徽省最新地方排放标准宣贯,通过标准限值约束推进污染物源头减量。
突出重点,分类实施监测。对已审批的工矿企业排污口、工业园区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全面监测,根据入河排污口设置文件、责任主体执行的排放标准、原辅用料、生产工艺、中间及最终产品、水处理工艺,以及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管理要求等综合确定监测指标,重点关注流量、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全盐量、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等指标。对铜矿采选、金属表面处理、染料制造、化纤织造加工、造纸等行业企业加强监管监测。截至目前,已对22家排污单位开展监督性监测。
现场核查,强化结果运用。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情况、参数设置、数据传输、维护记录和设备对比等情况全面检查核查,现场进行标样或比对试验,核实自动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确定专人对监控平台进行管理,紧盯污染源在线监测情况,组织人员对异常数据展开研判,及时处理掉线、超标、异常等问题,督促相关企业规范运行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对于监测超标的排污单位,依法及时进行调查处理。今年以来,已对2家涉水涉气污染物在线监测超标的企业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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