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区持续优化待遇保障,促进医保服务提质增效、基金安全可持续,有效增进民生福祉。 优化群众待遇保障。持续落实三重保障。截至6月中旬,全区职工医保参保单位3860个,职工参保95753人,当年统筹结余1992.32万元;城乡医保参保人数578326人,当年结余23002.11万元;资助困难群众参保33005名,总资助金额891.04万元。继续完善“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落实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公平惠及城乡居民;加强部门联动,把“两病”医疗保障管理与家庭签约服务结合起来,发挥“两病”早诊早治早康复作用。 制度化开展带量采购。扎实推进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落地实施上半年“冠脉支架”“种植体系统”等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全面完成2024年上半年四批次集采药品(国家、联盟、省级)合计126个品规协议保量任务。 常态化开展基金监管。开展全区2024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蓝盾行动”,通过开展一季度一专项、交叉互查、日常监管、培训宣传、能力提升等5项“蓝盾行动”,强化点、线、面结合,推进基金监管常态化。开展重症监护专项检查,对全区设有重症医学科的4家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追回重症医学专项检查不合规使用医保基金31.9万元,依据定点协议,并处违约金6.38万元。 精细化提升服务水平。根据医疗保障服务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部署,有效落实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职工“退休一件事”。截至6月中旬,新生儿参保登记1982人,共为390名退休人员办理终身医保。落实7项医保事项“同城通办”,持续优化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生育保险待遇核定与支付等事项“跨省通办”办理。持续夯实“15分钟医保服务圈”,完善基层医保服务窗口建设,推进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工作向基层延伸,将综合柜员制下沉延伸至乡村两级,对参保群众申办事项一次告知、一窗办理。截至6月中旬,乡村两级为群众提供咨询约1200余笔,办理业务40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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