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宣城市法律援助中心践行法治为民要求,创新服务方式,增加服务供给,积极推进残疾人专项法律援助工作发展,采取“四项举措”切实擦亮“法援惠民生 关爱残疾人”民生品牌。 一是健全服务网络。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枢纽,依托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和村居法律援助联系点,健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三级残疾人法律援助网络,实现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领域全覆盖。 二是降低援助门槛。持有最低生活保障证的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符合援助事项的,无需出具经济困难证明。继续通过民行“一降四补”(降低申请门槛、补充四项事项范围)、刑事“一免七扩”(刑事申请类免困难审查、扩增七个刑事援助事项)、审查“减证便民”,高效便捷满足残疾人法律援助需求,做到应援尽援。 三是开通“绿色通道”。将残疾人列为重点服务对象,对残疾人拓宽法律援助申请渠道,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手把手指导申请材料书写。对残疾人符合条件的申请,实行当日受理、审查、指派;对情况紧急的案件先行受理,事后补办手续;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提供预约上门服务、电话服务或者远程网络服务。 四是扩大宣传途径。积极联合残联、民政有关单位在全国助残日、国际助残日等节点,组织法律援助人员、律师开展残疾人维权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向残疾人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和宣传材料,解答法律咨询,提高残疾人法律援助知晓率,引导残疾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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