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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日报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到2019年底,全省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新增100亿元以上、总额超过500亿元,新增农村电商经营主体5000个以上。
方案明确,我省将聚焦农村产品上行,优化农村电商“两中心、一站点”上行服务功能,推进电商利益联结机制建设,推动小农户与大市场有机衔接,促进电子商务与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有机融合,实现发展上层次、上水平、上规模、上品牌、上效益,培育一批在农村产品上行、电商扶贫等领域具有示范性的电商服务网点,打造一批农村电商龙头企业和优秀品牌,农村电商产业特色更鲜明,助力脱贫攻坚更有效,农村电商发展环境更优化。
方案提出了优化网点功能布局、加强经营主体建设、强化电商利益联结、提高电商培训实效、精准推进电商扶贫、引导电商应用创新、完善服务基础设施、提升电商公共服务、加强电商政策保障9大任务。其中,我省将提升贫困村网点的扶贫服务功能,指导网点通过电商平台、网上小程序、微商等开展农产品网络销售;全年培育农村产品上行年网络销售额超1000万元的农村电商企业100家以上、超100万元的农村电商品牌100个以上,培育“三品一标”农产品300个。(记者 鲍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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