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9月30日电 (邢郑) “到今年7月,全国各地一共查处了食品保健食品违法违规案件3.7万多件,获值16.2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8600多名。种种现象表明,解决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问题是一项系统的工程。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联合发起9家大型电商积极参与组建食品保健食品反欺诈反虚假宣传电商联盟并发布公约,这是整个互联网经营领域,共同抵制反欺诈反虚假宣传新的起点,希望电商平台严格履行平台相关的法律责任,积极落实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平台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真履行日常管理职能,不断规范互联网行业的发展秩序,打造诚实守信的良好行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司稽查专员张晋京在近日举办的反欺诈反虚假宣传电商联盟启动与公约发布活动现场的发言,得到与会者的广泛共识。 张晋京表示,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下,食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但是也有一些生产经营者为了谋取不正当的利益,违法违规操作,采取欺诈营销、虚假宣传等违法手段,铤而走险,违法犯罪,广大人民群众对此反映非常强烈。去年7月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9个部门联合部署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治理利用网络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和欺诈销售,发布虚假违法的广告等四类违法违规的行为。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执行秘书长万东辉介绍,截至2017年,我国互联网电子商务规模达29.12万亿元,其中网络零售和网络购物已经突破7.18万亿元,第三方网络支付规模超过144万亿元。食品安全牵涉到千家万户。如何规范电商发展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2018年8月31号经过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务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将于2019年的1月1号正式生效实施。 “希望互联网电商平台要一手《电子商务法》、一手《食品安全法》,两手都要硬,为网络空间、食品、特殊食品的电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万东辉表示。 据悉,阿里巴巴、京东、苏宁、中粮我买网、聚美优品、小红书、生活家、顺丰速运、一亩田等9家电商平台相关负责人共同启动反欺诈反虚假宣传电商联盟,共同发布《电商联盟食品保健食品反欺诈反虚假宣传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抵制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违规行为,推动移动互联网技术高速发展下电商平台的自律规范发展。 《公约》涵盖十个方面,分别为:严格履行平台管理有关法律责任,禁止无证无照商家入驻;推进商家诚信体系建设,营造健康公平的网络市场经营环境;严格食品广告宣传内容的审核和发布,广告不得含有虚假和引人误解的内容;建立健全平台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完善食品安全管理机制;建立严格的商家管理制度,加强入网食品商家的食品安全培训;对有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违规行为的商家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必要时停止对其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服务;加强与食品监管部门合作,依法依规提供相关信息和数据;积极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畅通平台投诉举报渠道;与其他电商平台增进交流、开展合作,共同提升食品安全水平。 九大电商平台相关负责人纷纷表示,将严格贯彻落实《电子商务法》《食品安全法》规定,认真落实《公约》内容。 很多消费者表示,网络平台能否净化,不仅听其言还要观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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