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区坚持多管齐下,突出“四盯四严”,不断加强对小微权力的监督制约,从堵塞漏洞、强化监管等方面全力遏制群众身边的“微腐败”。 紧盯廉政风险点“严防控”。开展区、乡政府权力运行中的廉政风险评估修正工作,每年对权力运行流程中的廉政风险点、评定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进行全面评估修正。对照权力运行流程,逐个环节进行评估,确定各廉政风险点的风险等级,逐一制定科学管用的防控措施,进一步规范用权行为,推动政府权力公开、透明、有序运行。 紧盯扶贫领域“严巡察”。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将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腐败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组织对全区12个贫困村开展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137个,移交问题线索12个,追责问责9人,形成扶贫领域作风建设长震慑、常警醒的高压态势。今年1—8月份,共查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44个,处理54人,其中党纪处分14人,组织处理40人,印发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通报3次,通报7起7人。 紧盯村务监督“严职责”。建立健全村务监管委员会,明确工作职责,严格落实财务监督管理各项制度,加强对村务决策和公开、村级财产管理、工程项目建设、惠农政策措施落实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发挥一线监督作用,从源头上遏制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发生,让村干部认识到“有权不可任性”。 紧盯农村三资“严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到位。加大审计成果运用,将审计结果纳入村干部年度考核,并作为参加村(社区)“两委”换届的重要依据。总结审计中发现的好做法、好典型在全区范围加以推广,对审计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灵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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