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管理政策通气会,对今年6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安徽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安徽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进行介绍和解读,要求全省各市、县委,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认真遵照执行。 “《安徽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共六章37条,以全面实行公务用车编制和标准管理为核心,以强化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处置等全流程管理为指引,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务实创新,着力构建公务用车管理新制度,力求做到管用、实用。”省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办法旨在进一步规范全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保障公务活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实施办法明确提出,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应当优化公务用车管理信息系统,提高公务用车编制、配备、使用、监督管理信息化水平。实施办法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2011年8月17日印发的《安徽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安徽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共八章40条。总的内容是: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理顺职责分工,科学统筹办公区规划,从严管控项目建设,充分利用闲置资源,推动建立权属明晰、规划科学、配置合理、使用规范、处置顺畅、监督有力的办公用房全过程科学管理体系。”省管局相关负责人说,实施办法旨在进一步规范全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推进办公用房资源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使用,保障正常办公,降低行政成本,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记者 郑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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