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阅读 过去,在农村低保工作中,“关系保”“人情保”等现象时有发生。同时,一些被纳入低保范围的村民存在“低保终身”的依赖思想,给低保指标调整增添阻力。今年以来,云南持续开展农村低保动态管理、低保异常数据清理核查,进一步精准确定施保对象,确保应退尽退、应保尽保。
“农村低保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兜底性保障举措。”云南省民政厅一位负责人说,以前,农村低保工作存在“关系保”“人情保”,损害公平不说,也使一些真正需要救助的家庭没有纳入兜底保障。今年以来,云南省通过持续开展农村低保动态管理、精准施保和清理核查核对低保异常数据,农村低保对象比去年底累计减少36.6万人。“我们要通过精准识别、精准施保,为低保工作建立起规范、透明、有效的管理运行机制,促进了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的有效衔接。” “错保”“漏保”因何发生 收入核算难以精准执行,评定监管乏力 “村里的低保一直是‘老大难’,指标有限制,如何分配和调整都是问题。”老胡是云南某村老支书,说起村里的低保分配,他就头疼,“经常会有村民找上门来,哪家得了低保指标,哪家没得,能拉扯很长一段时间。” “有些村民过去符合低保政策,即便条件变好了也不愿意退出;有些村民因为家里有人生病了,或者遭遇了变故,需要政策兜底,但有可能因缺乏指标不能纳入保障。”老胡告诉记者,“以前都是按照人口比例把指标下到村里,我们再根据村小组的人口比例进行分配、评定。”老胡说,村里的低保指标很难调整,有些村民也抱有低保“终身制”“铁饭碗”的思想。 一位基层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在农村低保中,收入核算一直难以精准执行,尤其农产品价格波动大,农户通常有很多隐性收入,因此无法及时掌握低保户收入的变化,这也使得低保指标动态调整的难度加大。而近年来,中央纪委连续公开曝光的扶贫领域腐败典型案例中,涉及农村低保方面的案例并不鲜见。 “农村低保一般需要本人申请、乡镇审核,由村委会协助调查申请者的家庭情况,但因为基层民政力量相对薄弱,一些地区会将流程操作委托给村委会进行,村干部的主导性变大后也导致了不少涉及农村低保的‘微腐败’发生。”这位基层民政局工作人员说,“核对、监管的乏力在一定程度上导致识别低保对象不够精准,存在‘错保’‘漏保’等现象。一些地区也出现了死亡后仍然领取低保金,或者参加工作后长时间领取低保的问题。” 应保尽保怎样保证 动态监管,全面复查复核,进行数字量化 “家庭成员中有担任公司法人或者拥有公司股份的低保家庭”“拥有轿车、房车、客(货)运车、挖掘机、铲车等机动车辆的低保家庭(残疾人专用车除外)”……在云南玉溪城乡低保专项整治中,这几类人群被列为重点整治对象。 为了实现应退尽退,把拥有轿车、客车和大存单等资产的家庭清退出低保行列,玉溪市各县区均已成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一旦出现异常数据,就会立即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进行清退。为了使低保对象的认定更加精准,玉溪市还探索了低保积分制实施办法,通过对低保认定条件进行数字量化,“按人评分,按户施保”精准认定保障对象,合理确定补差水平。 云南一方面对全省现有在册的农村低保对象进行全面复查复核,另一方面对应保未保的贫困对象进行全面识别。家住云南昭通威信县黑家岩村的熊明梅患有重病,家中的子女均未成年,丈夫马廷科也因为需要在家照顾妻子和子女不能外出务工。在专项行动之前,家里只有熊明梅能够享受到农村低保补助,但这远远不能解决该家庭的经济困难问题。 按照《威信县农村低保动态管理识别标准》的规定,“患45个重点病种、48个次重点病种人”“父母一方视力、肢体、智力、精神、多重残疾三级及以上,或患45个重点病种,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可以申请农村低保,熊明梅和她的子女都被纳入到农村低保的保障范围内。 “严查农村低保中的‘人情保’‘关系保’,彻底整改和杜绝审核审批权限层层下放现象。同时,健全农村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定期报告制度,跟踪低保对象家庭情况,做到动态监管、复查复核,做到应退尽退、应保尽保。”云南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说。 低保与扶贫啥关系 加强低保、扶贫衔接配套,不搞平衡“二选一” “扶贫的任务主要是造血,而低保的任务是输血。”云南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目标不同、认定标准不同,要严格按照各自识别认定的标准和程序,分别把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救助或帮扶范围,“不能搞平衡‘二选一’,更不能主观提高或降低两类对象的重合率。” “低保是长期性的制度安排,体现的是一个动态相对贫困概念,是社会保障的一道‘安全网’。扶贫开发是解决区域性绝对贫困的一项阶段性政策,加强二者的相互衔接,让农村低保的精准施保成为全部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的最后一道保障线。”云南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说。 在充分利用贫困对象精准识别动态管理成果上,云南按照各地农村低保标准及家庭收入、家庭财产认定条件,聚焦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实行农村低保兜底保障,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规定程序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做到应扶尽扶。 同时,对现有农村低保对象进行甄别,重点排查出因病、因残、因学等支出型贫困的农村低保家庭,符合条件但未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将其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共享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方面的帮扶措施,确保其能如期脱贫。 据介绍,在云南农村,除部分重病重残的村民需要兜底保障外,还有部分村民因为突发性、临时性等问题造成生活暂时困难,他们也是农村社会救助的重点对象。“在农村,社会救助包含农村低保、医疗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农村‘三留守’人员的关爱保护等方面,加强它们之间的衔接配套工作,将所有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可以有效实现政策性的兜底保障。”云南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
《 人民日报 》( 2018年06月25日 1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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