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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宣州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摸清调查对象基本情况,建立我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基本单位名录,区环保局积极推进污染源普查工作,按照应查尽查、不重不漏的原则,对辖区内的全部工业企业、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生活源锅炉和市政入河排污口逐一开展清查工作。3月底前,区环保局将全面推进工业企业污染源清查工作。一是明确清查对象。工业企业清查对象为《民经济行业分类》中采矿业、制造业以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的全部工业企业,包括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各类工业企业,以及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但实际从事工业生产经营活动、有或可能有废水污染物、废气污染物或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二是做好清查准备。根据国家普查办提供的清查基本单位名录、工商质监部门提供的截止2017年底我区工业企业名录,汇总企业信息,明确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代码、组织机构代码、详细地址、经纬度等详细信息,为了解企业污染排放基本情况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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